
印象中老四暑假回家也块20天了,回去这段时间就只在群里冒了几个泡。这厮今天又来冒泡,开口就说我比以前低调了,第二句就问我给他写文章的事。这年头,人怕出名猪怕壮的格言我算是领教了,自从我开始写博客,那群鸟人个个要我给他们写文章。貌似他们都很看好我将来能成名,然后他们跟着我一炮而红。
不记得跟老四什么时候、怎么认识的。现在想想跟他的共同点其实挺不多的,篮球、桌球、唱歌、写东西,就这些吧,但是足够了。传说,这厮大学里除了学习之外,唯一的爱好就是篮球了;而我,大学里除了学习之外,其他的都爱好,篮球和cs尤甚。更重要的是,我们俩的学校隔的蛮近,走路也就15分钟。男人之间,篮球就是共同的话题,打篮球就是最好的交流方式。跟他一起打篮球的时间多了,自然就熟了,然后熟透了,再然后瓜熟蒂落了。
篮球
话说老四打篮球,虽然得分还凑合,但是姿势不如我帅。很多事情是天生注定的,有些人姿势难看了就只能靠得分来找到自信,比如老四;有些人姿势好看了有没有得分都无所谓,比如我。姿势难看的为了得分可以拼命,结果胳膊弄断了;姿势好看的为了耍帅可以旁观,结果得分垫底了。
话说老四的篮球动作,他总喜欢学人家麦蒂溜底线,快杀到篮下的时候突然一个急停、拉回、后仰、出手……他那别扭的投篮手势、那不娴熟但小有连贯的动作,再加上他那500度近视眼,注定多数情况下球偏出了篮筐,弹到不知道谁的手里。然后他总会张开双手和嘴巴、瞪大眼睛、一副很无辜的样子,像是要告诉队友:不是我的错。
话说每次打完球,老四得意地向别个炫耀自己的mvp表现时,总会略微抬高脑袋,故意用俯视的眼神异常不屑的瞟我一眼,紧接着扭过头去不看我,用右手食指不停对我左右晃晃。
桌球
不知道老四是什么时候开打桌球的,大概可能是我们都玩腻了的时候吧。突然某一天,这厮嚷着要跟我们打桌球,笨拙丑陋的动作,偏差十万八千里的击球,都成了我们饭后茶艺的笑柄。N久之后,据说他自己苦练桌球,准度确实见长,居然还爱好上了。
唱歌
听说,听说而已,不曾亲见。某次唱K时候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,老四独自成功挑战《死了都要爱》,可谓是一曲成名。其他歌曲他基本只会许巍的,让我们常人很受不了同一个调调,让人听了只想上厕所的调调。
写东西
这里已经说的很明白了,是写东西不是写作。不知何时开始,老四也喜欢YY了,并且以《懒人日记》系列蹿红好友。所写的内容无非就是昨天食堂打菜的大妈今天给他多加了快肉,今天做实验又打破了一个试管,明天打篮球又进了X个三分之类的流水账。好吧,我承认我的脸皮没有他的厚。
